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辦法
來源:云南教育網 閱讀:1896 次 日期:2016-08-22 15:44:26
溫馨提示:易賢網小編為您整理了“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辦法”,方便廣大網友查閱!

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辦法

云南省定于2016年下半年正式啟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工作。為確保云南省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省考”)和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國考”)政策的順利銜接,特制定如下過渡辦法。

一、過渡期從2016年1月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二、2016年1月進行最后一次云南省自行組織的教育學和心理學全省統(tǒng)一考試,這次考試成績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三、過渡期內,已取得我省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科合格證且仍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可以不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直接報名參加當地認定機構單獨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試合格、規(guī)定材料齊全的可以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2017年起,我省不再單獨組織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筆試,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需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合格證明方可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省考成績不能與國考成績相互抵用。對于取得省考單科合格成績的,省里不再組織補考,必須要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且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合格證明方可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四、在云南省或在其他試點?。▍^(qū)、直轄市)報名參加全國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請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不能申請參加過渡期內各地認定機構單獨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五、2016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學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

六、2019年起,2016年以后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學生(包括所學專業(yè)與所申請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不對應的2016年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學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和其他人員在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時,均應通過國家教師資格全部考試項目(筆試和面試),并提供有效的考試合格證明。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2025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

  • 報班類型
  • 姓名
  • 手機號
  • 驗證碼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站聲明 | 網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聯(lián)系電話:0871-65099533/13759567129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526150442(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