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可靠,作風(fēng)正派,責(zé)任心強,自愿從事公安警務(wù)輔助工作;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0年8月15日至1998年8月19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的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校正視力不低于5.0,無色盲、色弱,無重聽,無紋身,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色素癍,無傳染性疾病;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zé)的身體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⑴本人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有其他違法行為受過公安機關(guān)處理的;
⑵本人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⑶本人參加邪教組織,道德敗壞,在社會上有不良影響的;
⑷配偶、直系親屬或?qū)Ρ救擞兄卮笥绊懙呐韵涤H屬有以下情形的: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正被立案審查;有前科劣跡等情形;
⑸其他不宜參加公安輔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