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晉城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定于2016年6月29日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對象
按照公務員招錄的有關規(guī)定,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shù)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數(shù)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shù)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附后。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時間: 2016年6月29日
地點:晉城市體育場(晉城市城區(qū)鳳臺東街426號)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附后。
四、注意事項
(一)進入體能測評的考生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測評地點報到入闈,凡遲到15分鐘者視為放棄。
(二)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忌鷩栏褡袷伢w能測評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測評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lián)系,違者取消測評資格。
(三)參加體能測評考生考前須自行熟悉測評項目和規(guī)則,加強鍛煉,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態(tài)。體能測評當天自備運動衣和運動鞋,禁止穿跑鞋。
(四)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
(五)本次體能測評不安排復測、補測,考生也不得在體能測評時以身體不適或其它理由提出緩測。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或體能測評過程中感覺身體不適的,考生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否則所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體能測評成績當日現(xiàn)場公布。
聯(lián)系電話:0356-6966870
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晉城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2日
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sxpta.com/CreateHtml/news_detail/131110621601773925.html
附件3:體能測評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