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考錄工作安排,因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部分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現(xiàn)就阜陽市2016年考錄公務員鄉(xiāng)鎮(zhèn)職位資格復審遞補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016年6月13日下午14:30-17:30,阜陽市委組織部9樓公務員科,聯(lián)系電話:0558-2266861,具體職位及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筆試準考證(二份)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留存)等材料。
其中,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yè),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 ⑹薪逃鞴懿块T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證明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畢業(yè)院校、系、專業(yè)、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個人學業(yè)完成情況等事項)。至201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2016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需蓋章),并經所在院校同意(需蓋章)的證明材料原件。
兩年半學制的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應屆生職位的,提供證書時間可順延至翌年3月31日。
(2)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留存)。其中,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蓋章)辦理資格復審。
(3)招考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材料。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4)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以下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斑x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如安徽籍考生參加外省服務項目的,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安徽戶籍或招錄公告發(fā)布前戶籍已遷入安徽省內的證明材料。
2016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提供的證明材料以及服務協(xié)議或合同等,提供證書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30日。
(5)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職在編公務員報考人員須在證明中注明本人不在定向生、委培生服務協(xié)議期內,不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職務晉升以及調任領導職務和遴選公務員試用期內)。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錄用滿2年證明材料(單位證明材料、錄用批復或錄用審批表均可)。
(6)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已離職人員報考的(含辭職、取消錄用等),須提供截至報名時,本人在機關工作和離職年限累計已滿5年相關證明材料(單位證明材料、同意辭職批復、取消錄用決定等)。
所有證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時均須提供復印件。
三、 資格復審主要程序。
考生根據(jù)報考職位到指定位置遞交材料-資格復審員核驗-資格復審合格考生簽字-現(xiàn)場攝像-在筆試準考證上加蓋公章。(由于現(xiàn)場攝像,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到場)
四、注意事項。
1、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責任自負。
2、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網站信息。
阜陽市考錄公務員辦公室
2016年6月8日
附件:阜陽市2016年考錄公務員鄉(xiāng)鎮(zhèn)職位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詳情請見:http://www.xxgk.fy.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75ccc7b7f8b9a7f29e22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