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廳招生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校名為:山西警察學院;
學校代碼: 12111;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公辦;
上級主管部門:山西省公安廳;
辦學形式: 普通全日制;
學校地址:(一)晉祠路校區(qū):太原市晉祠路二段27號
(二)徐溝校區(qū):太原市清徐縣清東路;
學校網址:www.sxpc.edu.cn;
咨詢電話:0351—6925305 6925304;
郵箱地址:hewen1972@126.com
第三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規(guī)范操作、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我校今年招收普通本科生500名,普通??粕?00名,對口??粕?00名。計劃一次性投放,無預留計劃。
第五條 本科招生專業(yè)為偵查學、治安學、公安管理學、交通管理工程4個專業(yè),學制四年。??普猩鷮I(yè)為治安管理、信息網絡安全監(jiān)察、特警、防火管理、法律事務、計算機應用技術、文秘等7個專業(yè),學制為三年。
第三章 收 費
第六條 我校嚴格按物價部門統(tǒng)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第四章 錄取批次
第七條 我校各專業(yè)錄取分三個批次。偵查學、治安學、公安管理學、交通管理工程4個專業(yè)在提前本科批次錄?。恢伟补芾?、信息網絡安全監(jiān)察、特警專業(yè)在提前??婆武浫。环阑鸸芾?、法律事務、計算機應用技術、文秘4個專業(yè)在普通??婆武浫 ?/P>
第五章 身體條件
第八條 提前本、??婆蔚膶I(yè)除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身體健康狀況標準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體重不低于45公斤;身體勻稱;
左右眼單眼裸視力:文理科均應在4.8(0.6)以上。無色盲、色弱;兩耳無重聽;無口吃;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足(平腳板),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
第九條 以上專業(yè)均進行體能測試,成績合格標準(所稱以上、以內均包括本數)見下表:
性別 測試項目 合格標準
男
子 50米 7"1以內(含7"1)
1000米 4'05"以內(含4'05")
俯臥撐 10秒內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遠 2.2米以上(含2.2米)
女
子 50米 8"6以內(含8"6)
800米 4'00"以內(含4'00")
仰臥起坐 10秒內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遠 1.5米以上(含1.5米)
第十條 普通專科批次的專業(yè)參照提前專科批次專業(yè)招生標準,適當放寬身體條件,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身材勻稱,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傳染病。
第六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一條 提前本、??婆螌I(yè)須進行政審、面試和體能測試。考生6月9日開始登陸山西招生考試網,下載《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審表》,6月30日前送交戶籍所在地區(qū)、縣公安局進行政審。面試和體能測試具體工作由我校負責實施,省招辦負責監(jiān)督,地點在我校。
第十二條 在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合格的基礎上,根據所報志愿進行投檔,充分按照志愿優(yōu)先的分專業(yè)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未按志愿錄取的考生,若服從調配,可調整到相近專業(yè)錄取。女生錄取比例不超過15%。
我校提前錄取批次招收22周歲以下(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考生。
第十三條 對口升學和普通??婆螌I(yè)的考生不參加面試、體能測試,學校通過網上閱檔查看考生身體條件,不限制男女比例。按所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入學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
第十五條 新生錄取結果在我校網站上公布,《錄取通知書》一律用特快專遞方式郵寄,錄取通知書簽發(fā)人為校長張子榮。
第十六條 我校各專業(yè)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條 學校鼓勵廣大學生勤奮學習,刻苦訓練,按規(guī)定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學校設有“藍盾英才獎勵基金”和獎學金,有完善的勤工助學和特困生國家助學貸款等制度。學生上學期間實行嚴格的警務化管理。
第十八條 學生畢業(yè)時頒發(fā)通過教育部網上學籍學歷注冊“山西警察學院”普通全日制本、??飘厴I(yè)證書。本科學生符合山西警察學院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fā)山西警察學院學位證書。
第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有悖之處,以國家政策和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山西警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