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農村信用社第二批校園招考及大學生村官
定向招考筆試公告
根據(jù)《2016年云南省農村信用社第二批校園招考公告》、《2016年云南省農村信用社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考公告》及《云南省農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關于2016年云南省農村信用社第二批校園及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考程序調整公告》要求,現(xiàn)將2016年云南省農村信用社第二批校園招考及大學生定向招考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安排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5月14日-5月21日。
筆試時間: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14:30-16:30。
筆試地點:筆試地點安排詳見考生本人“筆試準考證”,請各位考生按時打印筆試準考證確認筆試安排。
二、攜帶證件及材料
所有參加筆試考生必須攜帶考生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若考生本人身份證出現(xiàn)辨識不清、過期或者遺失等情況,考生須攜帶帶有本人照片的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任滿2個聘期的大學生村官考生,除攜帶以上資料外,必須提供報名時要求的當?shù)乜h(市、區(qū))委組織部出具的報名推薦表簽章原件,并在筆試開考前1小時將報名推薦表原件交至該考場考務辦公室(屆時詢問工作人員考務辦公室具體位置),筆試開考前未提交報名推薦表者,視為放棄筆試加分權利。
三、注意事項
(一)參加筆試的考生應按“筆試準考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過時未到者視為放棄筆試資格,不再進行補試。
(二)參加筆試的考生須對本人身份證件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違反考試紀律、使用偽造證件或謊報材料的考生,將取消筆試資格。
(三)其他事項詳見考生“筆試準考證”。
咨詢電話:0871-6303131
云南省農村信用社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