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只能攜帶2B鉛筆、橡皮、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嚴禁攜帶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書籍、復習資料、包、文具袋、報紙、稿紙、以及涂改液、修正液(帶)和不透明的飲水器皿等物品進入考試大廳,違者一律按舞弊處理,學校不負責保管。
二、為保證考試環(huán)境的安全與寧靜,考試期間,考生家長和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三、考生不得穿著校服、制服以及佩帶校徽等具有明顯學校標志的服飾參加考試。
四、考生必須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擾亂考試場所的秩序。
五、考生在7:20到達指定地點等候進場,7:40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排隊進入考試大廳,依次進行身份信息核實。
六、考生須在考場前門接受監(jiān)考員證件查驗后方可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左上角。
七、考生領到試卷冊、答題卡和條形碼后,應認真檢查分發(fā)(資料)有無錯誤、是否漏印和殘缺、字跡是否清晰、是否行列歪斜,如遇此類問題,可舉手申請更換;確認無誤后,在開始答題前,在答題卡條形碼粘貼區(qū)正確粘貼條形碼,用2B鉛筆填涂試卷類型,填寫姓名、準考證。如漏貼、錯貼或書寫字跡不清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八、8:45禁止考生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離開考場,否則一律按違紀處理。
九、考生在答題卡指定區(qū)域內使用2B鉛筆填涂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無關標記。
十、考生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與試題內容有關的問題。
十一、考生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卷、答題卡,不準將試題卷、條形碼、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教室。
十二、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題,并按試題冊在上、答題卡居中、草稿紙在下的順序整理好,待監(jiān)考員收集并清點完畢后,按統(tǒng)一指令依次從前門離開考場。
十三、本證應妥善保存,如有遺失,不補發(fā)。
十四、如不遵守考試紀律,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包括在考試結束后考場視頻錄像回放中被查實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將違規(guī)事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替考者一經發(fā)現(xiàn)將送當?shù)嘏沙鏊幚怼?/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