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函〔2016〕24號)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有關安排,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將繼續(xù)實行網上報名,報名后進行現(xiàn)場確認,為做好盤縣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各單位務必遵照執(zhí)行。
一、認定對象范圍
符合條件的各級各類學校在職教師、戶籍在盤縣的應往屆大學畢業(yè)生及社會人員均可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二、認定教師資格種類
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
三、網上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
所有申報人員必須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網上正式報名時間: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5月25日。申報人員網報成功后按要求如實填寫相關表冊(要求所填內容須與網報信息一致)和提供相關材料。各單位根據網報情況統(tǒng)計人數(shù)并審核收集申報人員相關證件及材料后,以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校(或直屬學校園)為單位于2016年5月30日至6月10日到縣政務服務中心進行現(xiàn)場確認(各單位現(xiàn)場確認時間見附件二)。盤縣在職的公辦教師以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校或縣直學校為單位上報資料,民辦學校教師或社會人員以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颥F(xiàn)所在民辦學校為單位上報資料。
(二)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在網上報名、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進入系統(tǒng),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欄目,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相關信息(申請人切記個人密碼,以備以后查詢使用),填寫完相關內容后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注冊”。
2、閱讀“申請人必讀”和“網上申報協(xié)議”(必須同意網上申報協(xié)議才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3、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市(六盤水市)認定機構、申報學科。
4、“現(xiàn)場確認點”。申請人應根據各認定機構及其確認范圍,正確選擇相應的現(xiàn)場確認點。具體操作參照以下第四項“現(xiàn)場確認”詳細說明進行填報。
5、閱讀網報“注意事項”。
6、填報信息。按要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按規(guī)定格式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過20kb,照片類型為.jpg格式)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7、填寫申請材料,填寫完整個人信息并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即注冊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報名號,申請人切記個人報名號,以備后續(xù)查詢使用)。
8、修改信息。網報結束之前,申請人可憑姓名、身份證號碼、登錄密碼等登錄網報系統(tǒng)修改或查看申請信息。修改信息后須點擊“修改”按鈕。
9、閱讀、打印“現(xiàn)場注意事項”。
10、退出系統(tǒng)。報名結束后,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防個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三)打印相關表冊
所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個人相關資料(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思想品德鑒定表、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詳見附件八、九、十)均由申請人個人提供和下載打印?!督處熧Y格認定申請表》用A3紙雙面打印后由本人規(guī)范填寫;《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由縣級及以上醫(yī)院按要求項目進行體檢。相關資料準備齊全后裝入牛皮紙檔案袋(檔案袋封面見附件十一)于2016年5月25日前上交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蚩h直學校園。
(四)盤縣網報系統(tǒng)將于2016年5月25日關閉,網報結束后請申報人員務必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由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中心校、縣直學校統(tǒng)一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點進行確認、逾期恕不辦理。
1、盤縣在職教師、戶籍在盤縣的社會人員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
選擇認定機構為:貴州省盤縣教育局。
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貴州省盤縣教育局。
2、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人員。
選擇認定機構為:貴州省六盤水市教育局。
選擇現(xiàn)場確認資料點:貴州省盤縣教育局。
四、現(xiàn)場確認
(一)現(xiàn)場確認地點、時間和咨詢電話
現(xiàn)場確認地點:盤縣政務服務中心
現(xiàn)場確認時間(交相關表冊及證件審核):2016年5月30日-6月10日(按附件二安排表統(tǒng)一執(zhí)行),過期不再收取。
聯(lián)系人:任海平 聯(lián) 系 電 話:0858—3632522
(二)現(xiàn)場確認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
1、報名號及現(xiàn)場確認信息(各單位必須將你所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學校園的報名人員信息統(tǒng)一打印,由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見附件三;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附件八),用A3紙雙面打印后由本人規(guī)范填寫;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現(xiàn)場確認時還未領到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有加蓋就讀學校公章的個人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5、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表(附件九),必須按要求項目進行體檢(申辦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體檢用新的體檢表、附件五);
6、近5年取得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填寫并蓋公章(附件十);
8、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類別與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的需提交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單;
9、非師范類人員和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類別與所學專業(yè)不同或不相近的,需提交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合格證書;
10、學校在職在編教師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一份(中心?;蚩h直學校園簽字蓋章);
11、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人員交三張小二寸藍底照片;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人員交一張小二寸藍底照片到戶籍所在地中心校(或縣直學校),中心校(或縣直學校)領證時上交教育局政工股。
五、資格認定
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所有條件的人員進行資格認定,按照上級部門證書下發(fā)時間統(tǒng)一打印和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領證時間見盤縣政務服務網和盤縣教育辦公網通知)。
六、相關要求
1、請申請人員認真核實網上填報的個人相關信息及所填表冊(所填表冊與網報信息一致),確保信息的真實、準確、無誤。
2、所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個人相關資料(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思想品德鑒定表、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詳見附件八、九、十)均由申請人個人提供和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用A3紙雙面打印后由本人規(guī)范填寫;《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由縣級及以上醫(yī)院按要求項目進行體檢。相關資料準備齊全后裝入牛皮紙檔案袋(檔案袋封面見附件十一)于2016年5月25日前上交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蚩h直學校園。
七、請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校、縣直學校園及時組織教師學習,并將該通知張貼在學校醒目處,各單位需安排專人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要求及時做好相關工作。
盤縣教育局
2016年3月18日
附件: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