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教育部有關接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文件精神,根據(jù)《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具體的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羅崗
副組長:姚飛、李放春
成員:黃瑞成、賈雯鶴、李東、李娜、潘家恩、田雷、吳德垠、張文濤
秘書:潘林
(二)按學科(專業(yè))成立我院推免生復試專家考核小組,在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考核小組成員以復試時實際參加專家為準。
二、工作紀律要求
在推免生接收錄取工作中,我院將貫徹教育部和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所有參與推免生接收錄取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對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對復試后不被錄取的考生,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及調解工作。
三、申請者的基本條件
1. 申請者品德優(yōu)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學風端正,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以及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 申請者學習成績優(yōu)秀,英語水平良好;
3. 申請者應獲得所在院校的推薦免試生資格,推薦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
4. 申請者本科畢業(yè)(不含專升本)時必須獲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yè)證書。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接收本科學校為國內優(yōu)秀高?;騼?yōu)勢行業(yè)學校的申請者。
四、接收專業(yè)
我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中所有專業(yè):包括中國語言文學(文藝學、文化研究與城市史、中國現(xiàn)當代文學、中國古代文學、中國古典文獻學、漢語言文字學),哲學(中國哲學、外國哲學、古典學),法學(道德-政治-法律哲學,政治、經濟與法律)。
五、申請方式
符合推薦免試條件的申請者請登陸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填報我院志愿、查看復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等。
六、復試安排
1. 我院根據(jù)考生在“全國推免生服務系統(tǒng)”中提交的申請信息,擇優(yōu)通知參加復試。
2. 參加復試的考生報到時須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僅供審核,復印件上交):
⑴ 2016年推免生資格證明(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⑵ 學生證及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⑶ 英語四、六級成績單及復印件,或證明外語水平的其他考試成績單及復印件;
⑷ 其他相關材料(如各類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專家推薦函等)。
3. 復試時間:2015年9月28日至10月24日期間。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 復試內容:綜合面試為主,內容包含對專業(yè)基礎知識、英語聽說能力及綜合能力素質的考察。
七、復試收費
按學校文件,向參加復試的每位考生收取復試費150元,用于復試工作。
八、體檢
來校復試期間,到學校A區(qū)、B區(qū)醫(yī)院進行體檢,不到學校的學生可在當?shù)厝揍t(yī)院進行體檢。
九、其余事項參見《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36號)。有關我院研究生導師及其它情況介紹,參見我院官網(http://ias.cqu.edu.cn)。
附 聯(lián)系方式
高研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咨詢電話:023-65102006、023-65106800
電子郵箱:iasyjw@cqu.edu.cn
聯(lián)系人:潘老師
重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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