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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師范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辦學條件良好、學科門類較為齊全的省屬重點師范大學,是我國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單位之一,2015年成為河南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河南師范大學學位授予體系完善,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同時開展各種形式在職研究生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涵蓋法律、教育、體育、漢語國際教育、翻譯、工程、農業(yè)、公共管理、藝術等9個類別。一級學科物理學、化學,二級學科數(shù)學物理、環(huán)境科學、動物學等四個學科專業(yè)招收博士研究生。數(shù)學等25個一級學科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馬克思主義哲學等10個二級學科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
2016年我校繼續(xù)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為保證培養(yǎng)質量和合理的學位類別結構,我校將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分為四類,即學術學位(A類)、不包括教育碩士的專業(yè)學位(B類)、不包括碩師計劃的教育碩士(C類)、碩師計劃(D類)。
一、招生計劃
推薦免試招生總規(guī)模實現(xiàn)上限管理,由各學院根據(jù)報名情況確定,原則上不超過本學院各類總規(guī)模的50%,即A類、B類、C類均不超50%,D類按分配計劃招生,各專業(yè)推薦免試招生計劃見附表1,其中A類、B類、C類為預計招生人數(shù),D類為實際招生計劃。擬招收推免生人數(shù)以最后推免生系統(tǒng)確認的錄取人數(shù)為準。
二、申請條件
1.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身心健康。
2. 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高校的2016屆本科畢業(yè)生,并取得本科就讀學校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資格,其中碩師計劃僅限接收河南師范大學推薦的碩師計劃專項推薦免試生。
三、相關政策
1. 錄取為學術學位碩士,讀研期間優(yōu)秀者可以申請碩博連讀(限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即物理學、化學、環(huán)境科學、動物學),提前一年攻讀博士學位,從第三學年起享受在校博士生待遇。
2. 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2016年錄取的研究生全部繳費,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yè)獎學金、三助崗位津貼、其他獎助項目(詳見校研字[2014]11號文件)以及新生獎學金(主要獎勵推薦免試研究生,具體辦法另行發(fā)布)。學校還設立其他獎學金。推薦免試研究生錄取后第一學年享受最高等次的學業(yè)獎學金(碩師計劃除外)和新生獎學金,以后各學年參加學業(yè)獎學金評定。
四、申請者網上報名通過后應提供的材料
1. 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并加蓋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2. 學術科研成果(發(fā)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等)及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新生獎學金者,需提供當年錄取名單復印件,并加蓋招生管理部門公章。
五、申請辦法
1. 申請人請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查閱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yè)目錄,進行網上報名并繳費,然后將報名信息打印連同報名材料一起郵寄(或送達)報考學院的研究生辦公室,申請時間:2015年9月28日~10月10日,截止時間將根據(jù)報名情況動態(tài)調整,但最遲不晚于10月20日。
2. 接收學院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審查通過后,將通過名單及復試要求和時間報研招辦,由研招辦通過研招網推免平臺通知初審合格的申請人來我校進行復試(申請人可在報名系統(tǒng)上查詢申請狀態(tài))擇優(yōu)錄取。
3. 我校對通過復試并同意接收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在研招網推免平臺上發(fā)送待錄取通知,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接收待錄取通知;此外,根據(j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被接收為推薦免試生者,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tǒng)考。
4. 如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申請人免試資格。
5. 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大學階段第四學年的政治表現(xiàn)和學業(yè)成績不符合推薦條件者,取消推薦免試生資格。
6. 研招辦聯(lián)系電話0373-3329307,各學院聯(lián)系人及電話見附表2。
六、復試安排
推薦免試招生復試原則上進行一次,同時為方便推免生,各學院可根據(jù)報名情況安排兩次復試,在10月12日前進行一次復試為第一批,之后安排的復試為第二批。參加復試的推免生由學院和推免生雙向選擇,可以錄取為學術學位或專業(yè)學位。復試為綜合測試,其中專業(yè)學位需進行技能測試并邀請校外導師參與復試,成績?yōu)榘俜种啤T敿毜膹驮嚢才鸥鲗W院在9月20日前報研招辦。
七、錄取
1. 推薦免試研究生錄取后原則上不允許放棄錄取資格,如因特殊情況放棄錄取資格者,須于2016年4月30日前向所在學院書面申請,由學院主管院長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方予辦理相關手續(xù)。
2. 碩師計劃錄取為定向研究生(定向單位為考生簽約縣教育局),其他為非定向研究生。
3. 推免生的《錄取通知書》與統(tǒng)考錄取研究生同時發(fā)放,時間大約在2016年6月中旬。
附表1:2016年研究生分學院招生計劃
河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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