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公務員局《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及相關要求,2015年我州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面試工作即將開展,為確保整個面試及后續(xù)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工作安排
按照《公告》的要求,我州州、縣、鄉(xiāng)機關(含省級直管單位)公務員面試工作,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時間、統(tǒng)一地點組織實施。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
1、報考縣市、鄉(xiāng)鎮(zhèn)單位的考生,面試時間為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7:45時。
2、報考我州公安系統(tǒng)和森林公安系統(tǒng)、黨群系統(tǒng)(含縣委辦、宣傳部、紀委、機構編制辦公室)、省屬直管駐楚單位(地方稅務系統(tǒng))的考生,面試時間為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7:45時。
面試地點:全州統(tǒng)一在楚雄紫溪中學。
(二)面試考生必須出具的證件及材料
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和網上確認表,于面試當天上午7:45時前進入考生候考室。未帶齊上述證件材料或遲到超過20分鐘的,不得參加面試。請考生在考點大門前查看本人報考崗位代碼和與之相對應的候考室對應進入。
(三)面試方法
全州統(tǒng)一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分鐘。
(四)考官組成
面試考官在全州具有考官資格的人員中統(tǒng)一臨時抽調,實行封閉式管理。取消面試固定考官,面試采取考官、考生雙抽簽的辦法。
(五)面試成績計算及面試結果公布
全州統(tǒng)一按結構化面試的方法計算成績,每個考生面試結束后,在監(jiān)督員、考官、考生同時在場的情況下,當場評分、當場計分、當場公布分數和發(fā)放面試成績通知書。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后,集中該崗位所有面試人員宣布綜合成績,發(fā)出綜合成績通知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3+面試總成績)×50%。成績計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六)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全省統(tǒng)一劃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xù)考錄過程。
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面試結果將于整個面試工作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公布考生姓名、崗位代碼、報考單位、崗位名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是否進入體能測評、體檢等信息。
二、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勝出規(guī)則,根據崗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能測評(僅人民警察崗位)、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能測評、體檢及考察工作由招錄單位組織實施。實施順序為先進行體能測評、再進行體檢、最后進行考察,并按下列要求進行。
(一)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系統(tǒng)和森林公安系統(tǒng)人民警察崗位的考生于9月2日(星期三)上午8:00時,到楚雄州公安局警察培訓學校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可參加后續(xù)的體檢。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文件執(zhí)行。由州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負責組織實施。
(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等規(guī)定執(zhí)行??忌仨毎大w檢通知書的要求參加體檢。
報考我州公安系統(tǒng)、森林公安系統(tǒng)、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和省屬直管駐楚單位(地稅系統(tǒng))的考生,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時間地點,招考單位派人負責完成。報考縣市鄉(xiāng)鎮(zhèn)單位的考生,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時間地點,招錄單位派人負責完成。
考生領取《體檢通知書》的時間詳見《面試考生須知》,體檢工作須于9月10日前完成。
(三)考察
錄用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能測評、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情形或個人放棄時,只在初次出現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應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可進行一次性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五、錄用
招錄機關要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除規(guī)定的錄用程序和標準外,招錄機關不得隨意增減錄用程序和環(huán)節(jié)。招錄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按照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不能兼職的規(guī)定,擬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之間簽署的用工合同,必須在招錄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錄用手續(xù)前自行解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錄用通知下發(fā)后,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根據中央規(guī)定精神,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六、提醒事項
1、提醒各位考生,認真及時地閱讀公告、面試考生須知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考試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2、楚雄州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相關工作,只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cxrs.gov.cn)上發(fā)布相關公告。
3、楚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不組織、不參與、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和面試相關材料,其它網站及媒體發(fā)布的關于我州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信息與我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請考生注意辨別。
4、請各位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面試通知、遞補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相關后果。
楚雄州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
楚雄市0878—6113501;雙柏縣0878—7722565
牟定縣0878—5216099;南華縣0878—7225729
姚安縣0878—5711516;大姚縣0878—6212515
永仁縣0878—6712191;元謀縣0878—8216981
武定縣0878—8712572;祿豐縣0878—4127879
附件:面試考生須知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7日
附件
面試考生須知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和網上確認表,于面試當天上午7:45時前進入考生候考室;未帶齊上述證件材料或遲到超過20分鐘的,不得參加面試。請考生在考點大門前查看本人報考崗位代碼和與之相對應的候考室對應進入。
2、考生在工作人員的組織下當眾按招考崗位分別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并由考生本人在《面試考生抽簽表》上簽名確認。未輪到面試的考生須在候考室等候,未經候考室工作人員同意,不準隨意離開;經同意可暫時離開候考室的,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未經同意隨意離開候考室、不服從工作人員勸阻和管理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不得穿著有執(zhí)法單位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不得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和候考室,已帶入的須關閉,并主動交候考室工作人員保管(待面試結束后在候考室門外領取,不得再進入候考室);嚴禁與候考室外的人員交談、接觸;嚴禁用手機或其他通訊工具與他人聯系;不準將任何書籍帶入候考室;否則將視為違紀,并取消面試資格。
4、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后,應自覺服從考官和工作人員的管理,如實回答考官的提問。面試時只準報本人的抽簽編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違者考官將會在面試成績中酌情扣分。
5、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主要對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與協(xié)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能力、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8個基本要素進行測評。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此分數線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體檢、考察,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6、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分鐘。要求考生每回答完一個問題,須用“回答完畢”表示。考生面試結束待主考官宣布完面試成績,發(fā)出《面試成績通知書》后,由工作人員引領立即離開考場,在考生休息室等候。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后,即集中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公布該崗位的個人綜合成績,并發(fā)出《綜合成績通知書》。
7、考生進入體能測評、體檢人員的確定: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計劃錄用數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能測評、體檢人選。按照招考公告規(guī)定,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8、所有考生的面試結果、綜合成績排名及進入體能測評、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告,請考生注意查詢。
9、報考公安系統(tǒng)、森林公安系統(tǒng)崗位進入體能測評的考生,憑身份證、綜合成績通知書,于2015年9月2日(星期三)上午8:00時,到楚雄州公安局警察培訓學校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可參加后續(xù)的體檢。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憑身份證、綜合成績通知書和體能測評合格通知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一張(小一寸)于2015年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楚雄州人才市場大廳領取《體檢通知書》。
10、報考中共楚雄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省屬直管駐楚的地稅系統(tǒng)崗位進入體檢人員,于2015年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憑身份證、綜合成績通知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一張(小一寸),到楚雄州人才市場大廳領取《體檢通知書》。
11、報考縣市、鄉(xiāng)鎮(zhèn)單位(含縣委辦、宣傳部、紀委、機構編制辦公室)及其他崗位進入體檢的人員,于2015年9月7日,憑身份證、綜合成績通知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一張(小一寸),到報考單位所屬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科)領取《體檢通知書》。
12、面試請人代考的以及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能測評、體檢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