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經市委組織部同意,麗江市紅十字會面向全市公開選調2名機關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自愿報名、組織推薦、考試考察、公開平等、擇優(yōu)選調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選調人數(shù)和崗位
麗江市紅十字會辦公室主任1名,麗江市紅十字會工作人員1名。
三、選調對象和范圍
在全市各區(qū)縣、市直各部門、省屬駐麗各單位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中選調。
四、選調條件和資格
報名參加本次公開選調的人員,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和資格:
(一)條件
1、認真踐行科學發(fā)展觀,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自覺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思想政治素質良好。
2、解放思想,與時俱進,能夠把學習貫徹黨的方針政策與工作實際相結合,富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3、具有較強的工作事業(yè)心,具備勝任本職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實踐經驗、專業(yè)文化知識、組織協(xié)調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調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4、具有恪盡職守、樂于奉獻的敬業(yè)精神,認真負責、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嚴守紀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的高尚品質。
5、有較強的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心胸開闊。
(二)資格
1、辦公室主任資格:
(1)性別:男性
(2)本科以上學歷,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畢業(yè)生;
(3)任副科職務滿3年以上,中共黨員;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公務員身份,具有二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6)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身體健康。
2、普通工作人員資格條件
(1)性別:男性
(2)本科以上學歷;
(3)具有二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任科員滿3年以上;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公務員身份,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五、選調崗位要求
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文字工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能夠獨立起草文件、領導講話和會議材料等;有較強的宣傳活動能力和社會工作經驗,能熟練運用計算機處理文字材料。
六、報名辦法
(一)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一份并加蓋公章,相關證明包括是否同意報考、出生年月日、參加工作年限、文化程度、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等次情況。
(三)報名時須提交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相關證明和個人相關信息資料,并填寫《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四)交驗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5張(寬28㎜×42㎜)。
報名時間: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麗江市紅十字會辦公室(麗江市古城區(qū)玉福路16號市衛(wèi)生局大樓二樓),聯(lián)系電話:5101098。
選調崗位與符合報考人數(shù)比例不低于1:3方能開考,未達到比例的按相關規(guī)定取消該選調崗位。
整個選調工作在2010年4月底前結束。
七、選調程序
按照發(fā)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和面試、考察和體檢、確定人選及公示、辦理審批和調入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筆試。報考人員經市委組織部、市紅十字會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選調崗位1:3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在麗江市政務網、麗江人事人才網上公布。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分值比例。筆試、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各占50%,計算方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考察。按照綜合成績,按選調崗位和考察人員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進行考察。
(五)討論決定。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崗位要求,由市紅十字會研究決定擬選調人員后,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六)體檢。組織擬選調人員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
(七)公示。按規(guī)定在一定范圍內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后,對未發(fā)現(xiàn)影響選調問題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選調手續(xù)。
(九)監(jiān)督。報考人員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接受組織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工作人員如有違反選調紀律的,可向市紀委派出第八紀工委等紀檢部門反映,舉報電話:5100695。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八、其他事項
公開選調的有關信息及報名表可通過麗江市人事人才網站(http://www.ljrsrc.cn/)、麗江政務網(http://www.lijiang.gov.cn/)查詢和下載。
麗江市紅十字會
2011年3月22日